蝶戀花後,旅責/旅平險與勞保該怎麼保?

在悲痛的蝶戀花旅行社國道事故後,昨天特地找了專門承保旅行社保險業務的業者討教一番。

現在,真的要告訴你一個殘酷的事實:
旅行社幫遊客投保旅責險是對的,但旅客家屬確實可能無法拿到理賠。

國內確實有旅行社為了分散風險,
除了依法投保旅遊責任險來分散旅行社的風險外,
【身故的旅客如果沒有配偶或直系親屬】等可以請領理賠的對象時,
真的只有喪葬給付,而不能請求死亡給付。
這是依法處理的,不是保險公司凹你、坑你的。

所以,時下有些旅行社為了變相賺錢及轉嫁風險,
除了幫旅客投保旅責險(理賠給公司)外,
還幫旅客再加保旅平險(理賠給遊客),
在一般人對於保險概念普遍認識不足的情況下,
一旦出事,旅平險理賠了,但旅責險是保險公司賠給旅行社的,不是給旅客的。
因此,說難聽一點,旅客死越多,旅行社賺越X.....>_<

這就是現行旅責險法規的大漏洞!大漏洞啊!
據馬路消息指出,幾年前颱風翻車的事故似有類似情境,家屬都領到理賠金,
但旅行社也拿到不少,因為旅責險是理賠給旅行社的,
在旅行社沒有過失責任時,它是不會理賠給個人的保險。
旅平險才是理賠給遊客本人的保險喔!

至於輿論、媒體及家屬一面倒的指責旅行社沒有幫司機及領隊投保的部份,也是荒唐可笑。
自古以來,遊覽車是車公司的,一般司機是加保在車行,
或靠行的司機應該是投保在職業駕駛職業工會才對,
怎麼會要求旅行社投保呢?

領隊或導遊,在名稱上已經亂套一番了!
他是國旅領團人員,不能叫領隊,也不是導遊,但依工作性質,其實是導遊才對,
是觀光局未納入管理的對象,但今天也暫且不討論正名與否。

導遊、領隊依法必須受旅行社指派方得執行業務,
但又不隸屬於旅行社,若以長期受特定旅行社或公司指派,可視為僱傭關係。
若不固定受特定旅行社指派帶團,則屬委任或承攬關係。

因此,工會強烈要求觀光局必須修法以因應現實情況,而非以一蓋全,
認定導遊都是委任或承攬關係,則導遊領隊都必須投保在職業工會的勞健保。
但是,如果長期受僱或連續受雇於特定一個旅行社超過三個月以上者,
則旅行社必須視為員工且應為該導遊領隊投保勞健保或執行業務的一年期定期團體保險以為保障。

至於投保勞工保險的部分,
請各位導遊領隊們務必選擇對的職業工會加保。

已請領老年給付的勞工繼續加保者,要將健保同時投保於工會,另附加職災保險
費率極低,每個月約20~30元。請千萬不要忽略了您的權利喔!


【蝶戀花事件~大家一起來學習自身保障權益噢!】

◎旅客責任保險
是旅行社投保的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是負擔旅行社依法應付賠償責任
理賠給依法有請求權人的是"賠償金"

◎乘客責任保險
是車主投保的責任保險
保險公司是負擔駕駛人依法應付賠償責任
理賠給依法有請求權人的是"賠償金"

◎旅行平安保險
是旅客投保的個人傷害保險
保險公司是依照投保的保險金額賠償
理賠給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的是"保險金"

◎責任保險
以下是有權請求肇事者賠償之人
1.支出殯葬費之人
2.在被害人生前為其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之人
3.被害人對其負有法定扶養義務之人
4.被害人之父母、子女、配偶

◎強制險請求權人(順位)
1.父母、配偶、子女
2.祖父母
3孫子女
4.兄弟姐妹

◎民法繼承(順位)
配偶 應繼分
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勞基法繼承(順位)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姐妺



蝶戀花翻車產險拒賠?富邦喊冤 #LINETODAY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010278eaa5b8405e38cd68670317b36d41c05ed8966c5e00895b02cf66d312ab?openExternalBrowser=1


最後!
敬請不吝多按本網頁周邊的廣告連結也按一下右上角的G+1,以提高您的賺錢機會、好人緣及工會網頁連結曝光率唷,感謝您!😄 
蝶戀花後,旅責/旅平險與勞保該怎麼保? 蝶戀花後,旅責/旅平險與勞保該怎麼保? Reviewed by My Fangs 我的芳式 on 凌晨3:04 Rating: 5